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硕士研究生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3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简介
南阳师范学院为河南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0年被河南省教育厅确定为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高校予以重点建设。学校占地2460亩,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近600人,博士400余人,专任教师1380余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亿余元,馆藏纸质图书256万册,电子图书369万册。建有省级协同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实验室等省部级平台42个。学校设有60余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农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群1个、河南省特需急需骨干学科群培育点1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8个,2023年12个硕士点招生基本涵盖我校所有专业。为适应发展需要,特向全国诚聘优秀人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南阳师范学院成立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组织、教务、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30名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员额制硕士研究生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和岗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21至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参加学校现场资格审核时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1993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1.本次招聘方案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和南阳师范学院官网(网址http://***),发布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
2.招聘全过程的具体安排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xzbm/renshichu/***)人才招聘,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 ******?sid=21,进入“南阳师范学院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8:00时至2023年10月13日18:00时,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若因特殊原因导致招聘事项变更,以南阳师范学院人事处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特别关注。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及聘用资格。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应聘人员应提供其毕业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的鉴定意见,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宗教信仰及有无违规违纪行为等。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在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位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辅导员的人员须有所属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377-6351371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为3:1,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等方面。面试方式采取个人演讲、面谈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当天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以上,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缺额的,不予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进一步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待遇
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人员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7-63513710(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7-63525023(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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